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?这份攻略请收好
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
提取条件
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。其中,萧山区、余杭区、临平区、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。
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
2022年12月31日前,符合无房租赁提取的缴存人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,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25%确定,具体为:杭州市区(含萧山、余杭、临平、富阳、临安)为1500元/月,桐庐为1050元/月,淳安为750元/月,建德为600元/月。
前段时间为大家介绍过
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
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操作流程
(点击下方图片获取↓↓)
今天我们来详解
如何通过个人网厅
办理“租赁自住住房提取”业务
01
▲《个人网厅登录方式》
02
03
注意事项
1、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必须填写申请人本人账户,否则将验证不通过。
2、本次“申请提取金额”系统核算后,正常缴存客户或账户资金不作结清提取的,可由客户修改“申请提取金额”,修改后“申请提取金额”不得大于“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”。
3、填写内容遇无法办理的情况,会在页面中展示相应出错信息,如对提示的出错信息、联网核查结果或系统计算的可提取额存有异议的,可致电12329-1咨询或提供相应资料至中心柜面处理。
4、存在多个账户的提取账户顺序按以下规则执行:(1)先取停缴账户余额,再取正常缴存账户余额。(2)存在多个个人客户号的,目前暂不支持,须至柜面提取。(3)资金性质同时存在公积金补贴的,先取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再取公积金账户余额。(4)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,需至中心柜面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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